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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访谈

单   位: 农业农村局
主   题: 《汤原县2021年耕地轮作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嘉   宾: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丛海涛
时   间: 2021-08-17

文字实录

主持人:

大家好!这里是汤原县政府网站政务访谈。今天,我们请来了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丛海涛同志,跟大家聊一聊《汤原县2021年耕地轮作试点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欢迎您,丛局长。

嘉宾:

大家好。

主持人:

丛局长,今天我们解读《汤原县2021年耕地轮作试点实施方案》,那么请您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汤原县2021年耕地轮作试点实施方案的实施意义。

嘉宾: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202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突出生态优先、综合治理,坚持轮作为主、休耕为辅,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聚焦重点区域,集中连篇推进,加大政策扶持,强化科技支撑,把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化探索为试点的重点内容,创新方式、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加快构建符合龙江实际、有区域特色、常态化实施的耕地轮作制度,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永续利用。

主持人:

这么看来耕地轮作意义重大,那么耕地轮作的具体范围是什么呢?

嘉宾:

对2019年开始并已实施轮作试点的区域(农村、林业局)实施3年试点地块,按照“一定三年”的要求继续开展试点,试点任务依据2020年12月中旬各地实际核查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的核定面积进行落实,保持政策的连续性。2021年全县新增实施1年试点任务,以第二、三、四、五积温带为主,兼顾其他积温带。各乡镇在分配省下达试点任务时,要优先考虑集中连片地块。

主持人:

目前主要的补助对象、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

嘉宾:

补助对象:耕地轮作试点的补助对象为自愿参加耕地轮作试点,在试点乡镇(农场、林业局)内合法耕地上,严格按照乡镇政府(农场、林业局)签订协议书确定的内容(含地块信息、任务面积、技术路径、相关义务等)开展轮作试点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题或自主经营的农户(职工)。轮作试点补助对象是实际生产经营者,而不是土地承包者。补助标准:暂定新增耕地轮作试点每亩补贴150元,最终以中央财政核发标准为准。补助方式: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乡村将耕地轮作试点面积核实准确并符合耕地轮作试点技术路径要求后,财政部门依据农业部门提报的试点面积,按照相应的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承担试点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自主经营的农户(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