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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声明作废公告 第2021056号、第2021-1号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声明作废公告 第2021056号、第2021-1号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7-12 10:06

一、张志民房屋所有权证丢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1056号)

产权人张志民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丢失,房产证号为:1/5-1,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45.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农场。

特此公告作废。

 

二、李咸成不动产权证书丢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1-1号)

产权人李咸成不慎将不动产权证书丢失,不动产权证书号为:黑(2020)汤原县不动产权第0004393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71.14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特此公告作废。

 

                    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