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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声明作废公告 第2021057号、第2021058号

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声明作废公告 第2021057号、第2021058号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7-16 10:44

一、于冠华不动产登记证书丢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1057号)

产权人于冠华不慎将房屋所有权证书丢失,不动产权证号为:黑(2018)汤原县不动产权第0001743号,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83.62平方米,坐落:汤原县汤原镇。

特此公告作废。

 

二、赵延岭房屋产权证书丢失声明作废公告(第2021058号)

产权人赵延岭不慎将房屋产权证丢失,房产证号为:00013179,使用性质:住宅,建筑面积:152平方米,坐落:汤原县鹤立镇。

特此公告作废。

 

汤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