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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来源:历史沿革 发布时间:2021-1-15

新中国成立前,汤原县境域狭长,由西北部山地丘陵与东南部沿江平原构成为“三山一水四分田,一草一路与庄园”的地貌格局。

汤原县区域面积,历史上可谓大而无当:清末至民国时期,自西南而东北狭长千余里,史称“地大于一府,可设十县”尽6万平方千米,近国土面积的百分之一;嗣后北大荒逐渐开发设治,本县行政区域几度划出渐小。

汤原地域人类活动历史久远。商周以前为肃慎居地;东汉至三国时期属挹娄;南北朝时属勿吉;隋时勿吉改称靺鞨,本域为黑水部所辖;唐初为河北道铁骊部辖辖境,后为渤海国铁骊府所辖;辽灭渤海后黑水靺鞨改称女真从属于辽,此地居生女真属五国部盆奴里国地;金属上京路蒲峪路屯河猛安辖境;元初为辽阳行省开元路辖境;元中叶以后隶属水达达路桃温万户府;明属奴儿干都司屯河卫管辖;清初,本域为清廷与盛京将军双重治下之宁古塔昂邦章京辖境;康熙元年(1662年),宁古塔昂邦章京升为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雍正十二年(1734年),黑龙江省将军下设呼兰城守尉,汤原县城为其所辖;光绪三十年(1904年)七月,出放官荒,翌年八月,开放汤原街基,设汤旺河招垦局。1906年2月15日正式设汤原县,此为设县治之始。同时,吉林设立依兰府,汤原隶其管辖。

汤原县行政辖属及其区划经历多次变革。设治初为吉林行省所辖,是时地广人稀,境域北抵黑龙江,东至黑龙江与松花江汇合处,南濒松花江,西界铁骊与通北接壤的小兴安岭,西南以小古河为界邻通河县。民国元年(1912年)汤原归属黑龙江省绥兰道,翌年县衙行署改称县知事公署;民国18年(1929年),废道制,本县直隶于黑龙江省为三等县,其间梧桐河以东地方划归萝北县,县域减少大半。日本帝国主义入侵东北建立伪满洲国后,汤原划归黑龙江省管辖,为丙类县,立伪县公署;伪康德元年(1934)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划东北为14省,汤原划属新设之三江省,直至伪满灭亡。伪康德六年(1939)县治中格节河、青黑山一线以东被划出,敌伪另立鹤立县。1945年“八一五”东北解放后,本县先隶属于三江地区行政公署、合江省政府、合江省第四专员公署、松江省政府、黑龙江省政府、黑龙江省合江地区行政公署,现属佳木斯市管辖。

1945年12月,成立兴山市,1947年2月,兴山市(鹤岗市)划出。1952年9月,成立伊春市,从汤原县划出。1952年本县五区(南岔)划归伊春,1957年至1965年北部5个乡镇(鹤立、裕德、永发、吉祥、振兴)曾一度划归鹤岗。现行政区划为4镇、6乡、137个村,县治中心在汤原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