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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汤原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首页通告 发布时间:2021-07-15 08:53

为优化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和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满足事业单位用人的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汤原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特发布此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等详见《2021年汤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招聘专业按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附件5)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受理使用第二学位专业进行报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在面试资格确认环节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材料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五)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之后出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

(六)报考有户籍限制的考生,需在2021年7月1日之前落户(不包含2021年7月1日当日)。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服务期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处分期尚未结束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9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2日。

(二)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8时30分至2021年7月30日17时止。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附件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报名网站:https://ty2021.ibaoming.net/。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2、网上资格审查

(1)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3)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应达到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但须报原方案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应聘,只能改报一次。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报考岗位是否被取消或调整。岗位被取消或调整的考生请按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通知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笔试报名费45元,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等相关支付方式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时间即最终报考确认时间,截止2021年7月31日17时。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笔试准考证打印、各项通知等相关事项,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以免影响应聘。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方式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自行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2、政策性加分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岗位是指在我省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并已录入到基层服务平台管理软件中的大学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计算时限截止至2021年7月1日。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所需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期满后省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及服务期满合同、“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证书、村村大学生计划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色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证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资格认定表及服务期满合同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原件和以上材料复印件2份、《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2)3份、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益岗人员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2份。已离开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另需提供县(市)区就业部门(市直开发单位)、建三江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开具的基层公益岗人员离职证明(附件4)2份。

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对国家、省另有政策性加分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3、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1)笔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并公布面试资格确认人选。如果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但拟聘人数与面试人选之比最高不超过1:5。

(2)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面试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有单位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如所报岗位有户籍限制,还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确认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

(5)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方法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请入围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考官由7名专家组成,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折合后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 +(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公布,考生可登录相关网站自行查询。

(六)考核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如果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如果笔试成绩并列,则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如果岗位专业知识成绩并列,则加试专业知识,加试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核环节。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1)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2)体检项目、体检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汤原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到汤原县人社局办理聘用、工资审批手续,由县编委办办理落编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汤原县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六、其他相关事宜

1、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考生一经聘用,服务期限为5年(含一年试用期,除依法服兵役等国家、省规定的特殊情况外,服务期内不得调离该聘用岗位)。

3、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汤原县人社局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本次考试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导致事后发生退费争议的,请考生自行与培训方解决,均与本次考试主管部门无关,概不受理任何与考试培训费用有关的各种咨询。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汤原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与面试均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决定,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454--7387003

监督电话:0454--7387004

附件1:2021年汤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docx

附件3: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x

附件4:基层公益岗人员离职证明(模板).docx

附件5: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xls

汤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