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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汤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1年汤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首页通告 发布时间:2021-12-11 08:55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安管理工作,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汤原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注重素质,突出能力”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选拔高素质的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我县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力量。

二、岗位设置

面向社会公开选拔30名警务辅助人员。负责辅助民警开展警务工作。

岗位代码2021001,限制性别男,招聘人数25人;

岗位代码2021002,限制性别女,招聘人数5人。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汤原县行政区划内户籍;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符合招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4、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与调整;

5、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净身高),体重不低于55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净身高),体重不低于40公斤,也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30%;注:身高(cm)-105=标准体重(公斤);

6、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6年1月1日-2001年1月1日出生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7、在同等条件下,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招聘的情形,优先聘用。

8、具备高中以上学历,能够满足辅警工作需要。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7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为汤原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一楼(健身广场对过老地税局特巡警大队)。

3、报名费用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费45元(只收取现金)。

4、报名所需材料

①2021年汤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

②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应聘人员近期正面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照片正面需打印姓名);

④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军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分析及应变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考核组由7人组成,考核组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数的平均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即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统一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产生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

由县公安局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及是否参加非法组织等事项。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汤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统一分配到县公安局,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内若考核不合格者,出现空缺,按照招聘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补位工作人员。

(七)岗前培训

由市公安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内容围绕法制教育、警示教育、纪律条令、纪检监察法等上岗前培训。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户籍外居住的汤原县户籍报考者抵返我县前,须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抵达我县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认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报考者,应提前向招聘机关申报,到达报考地点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考试。

报考者在进入考点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报考者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者,不得进入考点。报考者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疫情防控政策后续再发生变化的,将及时公布相关要求。

咨询电话:13845462880、13298731444

咨询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7:00分

附件:2021年汤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汤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