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公示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24〕35号)要求,汤原县财政局派出财政检查组,自2024年8月21日起,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检查名单
汤原县工业信息科技局、汤原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汤原县兴原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检查范围
原则为2023会计年度,遇有特殊情况或者其他工作需要可以追溯以前会计年度延伸其他相关单位。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内容。聚焦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同时关注预算执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预算绩效管理、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预决算公开、工程项目建设、“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等直接或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财政、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二)国有企业(公司)重点检查内容。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能源、交通、水利、医疗以及村镇银行、粮食贸易等关系国际民生的行业或领域;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者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同时,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四、检查主要依据
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4.《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5.《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6.《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7.《新政府会计准则》
8.《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9.《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10.《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
1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深化改革的意见》
12.《黑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13.《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
14.《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五、联系方式
检查组组长:富饶
检查组成员:康乐、丁维国、刘二鹏、沈婷婷
联系电话:0454-7617300
汤原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