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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工业企业热点问题有解答

这些工业企业热点问题有解答

来源:汤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4-11 17:34

问题1:企业如何申请生物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几年内的药品新品种有资格申报?除创新产品外,企业生物技术科研成果、企业培育等可否获得资金支持?
  政策原文:《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第6条:支持生物经济发展。省级财政设立生物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生物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生物医药和生物能源等产业发展、生物领域企业培育等。对在全国同类仿制药中前三个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不同规格视为一个品种),每个新品种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对其他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每个新品种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积极推荐黑龙江省生物医药企业创新产品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各市(地)结合实际制定支持政策,推动生物经济加快发展。
  省工信厅回答:为推进黑龙江省生物经济高质量发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继出台“工业振兴20条”后,于3月22日印发《黑龙江省支持生物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该政策所需资金均在生物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生物经济政策中围绕“支持生物技术研发创新”“支持生物领域企业扩大规模”等内容已明确了政策支持范畴、资金额度及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将于近期制定出台具体政策兑现细则,进一步明确申报方式及程序,让企业尽早享受政策红利。
  问题2:第7条中提出,绿色有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购买创意设计服务的,可申请一次奖补。请问这项政策中,创意设计服务包括哪些? 
  政策原文:《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第7条:支持绿色有机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支持农副产品和“老字号”等龙江特色产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按市场需求设计产品包装,大力提升龙江产品知名度、美誉度。企业购买创意设计服务的,可申请一次奖补,奖补标准为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的50%,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与创意设计机构建立三年以上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业,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奖补标准可提高到50万元。
  省工信厅回答:创意设计服务包括工业设计、时尚设计、平面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有关部门将于近期制定出台该项政策兑现细则,进一步明确创意设计服务具体内容,以及申报方式及程序,让企业尽早享受政策红利。为推动黑龙江省创意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赋能产业升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继出台“工业振兴20条”后,于3月22日印发《黑龙江省支持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围绕市场主体、公共服务、品牌活动、市场需求、要素支撑等5个方面,提出19条具体政策。
  问题3:第11条中提到,对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这个“新纳入”从什么时间算起?
  政策原文:《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第11条:支持企业入规。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对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其中,第一年奖励20万元,第二年、第三年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在2000万元以上的,再分别奖励20万元。
  省工信厅回答:“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自2021年算起。按照次年兑现的工作惯例,今年省工信厅将对去年新纳入规上统计的工业企业兑现第一笔20万元的奖励资金。
  问题4:中小企业云平台补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需准备哪些要件?有没有设立专项辅导?
  政策原文:《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第13条:支持中小企业上云。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支持服务中小企业的云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上云用云培训服务,引导中小企业设备上云、管理上云、服务上云、数据上云,推动工业企业上云全覆盖。对中小企业每年用于存贮、算力、安全、软件等上云服务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按照每户1000元给予云平台补助。每个云平台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鼓励市(地)出台中小企业上云用云支持政策。
  省工信厅回答:正在制定中小企业云平台补助实施细则,明确申报要求及流程,届时将在省工信厅官网进行发布,相关企业可留意关注。
  问题5:支持企业上市(挂牌)政策,申报流程和年限有什么样的要求?
  政策原文:《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第14条:支持企业上市(挂牌)。鼓励支持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黑龙江省的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主板、创业板及科创板首发上市,给予分阶段补贴,具体标准为:对在黑龙江证监局完成上市辅导验收合格,拟在境内上市的后备企业,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对企业上市申请材料已被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正式受理,拟在境内上市的后备企业,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300万元;对在境内成功首发上市的企业,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500万元。对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重组上市,以及在境外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且上市融资额2亿元以上的企业,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500万元。对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对新三板挂牌企业成功在北交所公开发行并上市的,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800万元。对在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紫丁香”专板挂牌并实现直接融资的股份制企业,省级财政按照融资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省工信厅回答:对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主板、创业板及科创板首发上市的和在新三板挂牌并在北交所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在完成各上市(挂牌)阶段后,政策兑现无需申报,“即上即补”,“免审即享”。对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重组上市,在境外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紫丁香”专板挂牌并实现直接融资的股份制企业,由省工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下发通知,由市(地)组织企业申报并推荐企业名单,由省工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黑龙江证监局联合组成专家组进行审核认定。一般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政策兑现工作。另外,《黑龙江省企业境内外上市(挂牌)补助政策实施细则》正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及建议,相关条款以实施细则印发为准。
  问题6:过去已经被评定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或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的,都可以享受一次性奖励吗?
  政策原文:《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第15条:支持优势企业争先晋位。对首次被评定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企业家协会评选)或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全国工商联评选)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企业家协会评选)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被评定为世界企业500强(《财富》杂志评选)的,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递进补差,就高不重复。
  省工信厅回答:目前省工信厅正会省财政厅制定政策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政策适用范围等具体事项,省级会统筹资金安排,尽可能让过去已经被评定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或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享受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问题7: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的奖励政策,对企业来说帮助很大,请介绍一下认定标准、申报流程、发放时限等情况。
  政策原文:《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第19条: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对获得首台(套)产品认定的研制企业,单台(套)价值50万元以上的,按产品实际成交价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台(套)奖励上限200万元;有多个产品的,每户企业每年奖励合计不超过500万元;对研制企业购买首台(套)产品“综合险”的,按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的费率上限、年度支付保费的80%给予保险补偿,补偿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最长不超过3年,每户企业每年不超过500万元。对列入省重点新产品开发导向且年度单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重点新产品销售收入的2%给予奖励,单品奖励上限50万元;有多个产品的,每户企业每年奖励合计不超过300万元,省级财政负担奖励资金的60%,项目所在市(县)财政负担奖励资金的40%。
  省工信厅回答:目前正在编制《黑龙江省重点新产品征集发布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重点新产品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具体认定标准将在管理办法中进行明确;兑现流程初步计划由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由市(地)组织企业申报,一般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政策兑现工作。现阶段,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正在征求意见,待履行报批手续后对外发布。